明媚的阳光,穿过阴翳的小树林,落在身边斑斑点点。
一觉睡到自然醒,白夜睁开双眼。
“从今天开始,我就不再是勇者了!”
穿越过来,他没打算做什么勇者,只想稍微变强一点,好在这魔物横行的世界生存下去。
谁能想到金手指故意搞事儿。
要他当勇者摆平魔王,否则就没办法激活金手指。
这尼玛……
他只有骂骂咧咧的咬牙硬上!
得益于前世的科学知识,和看了无数网文的脑洞,他在魔法上的天赋超越SSS级,短短三年时间,他就成为名震一方的超S级冒险者。
成为顶级冒险者后,他立即组团去推魔王。
在他的认知中,魔王要么是美女,要么是恶龙,打到之后要么得一暖床丫头,要么得一宠物。
结果魔王巨丑,还特么免疫魔法!
不拿着圣剑的冒险者,果然没资格成为勇者。
团灭之后,他退回来修炼。
三年之后,他获得圣剑认可,并成为最强剑圣。
然后继续开始纠结伙伴,讨伐魔王。
面对强大的魔王,小伙伴们都不争气,一个照面就团灭。
无奈之下,白夜只能单挑魔王。
此时的白夜不仅仅是剑圣,还是魔武双修,无论防御力,还是战斗力,亦或者是速度,都达到匪夷所思的境界。
三年河东,三年河西。
魔王当场饮恨!
干掉魔王后,他也没想着去享受万人敬仰。
干掉魔王只是为了觉醒金手指,万人敬仰什么的没必要,他也不习惯!
“从此以后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!”
“金手指怎么还没到账,毛病吗?”
“说好的打到魔王就激活的呢?”
看了看时间,白夜发现点半。
“难道金手指也有朝九晚五的规矩?”
想了想,他决定再等半个小时。
再不到账,就自己当魔王,毁灭世界!
“和平了,我要干嘛呢?”
白夜仔细回忆前世的穿越番,发现那些勇者基本都会和公主一起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。
梅森帝国的公主是个肥猪,倒贴过来,白夜会打死她。
“哎,一群没追求的家伙!”
思来想去,他觉得可以弄一家美食店。